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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
「後現代」(post-modern)


「後現代」(post-modern)


一詞最早出現於一九五O年代,原本用來指稱建築風格,現在也普遍用於文學、藝術、音樂、舞蹈、電影、戲劇、文化批評等方面。




「後現代主義」思潮是對現代主義進行反思之後的產物,是針對過於訴求普遍性、共通性、絕對性、規範性、統一性、科技性、理性的現代主義所產生的反動、質疑和批判。









在文學上,後現代主義作品具有多元駁雜、不確定性、懷疑、顛覆典範、挑戰傳統價值觀、反諷、拼貼、嘲倣(或稱諧擬、戲擬)、表演、參與、不設限、戲耍……等特質。









好的文學作品通常具備四個基本條件: 一、真摯性——王國維說「寫真景物,真感情」,濟慈(John Keats)說「美即是真,真即是美」(Beauty is truth, truth beauty);但我們不妨放寬標準:內容可虛構,但感情要真誠。用字、語調、感情的收放都是好作品的重要因素。文學,是模仿自然,是虛構的。與「藝術」(art)同字源的英文字「artificial」,意思是「人工的;人造的」。斧鑿痕跡越少的作品,做假做得越逼真的作品,通常是比較好的作品。









二、開創性和超越性——好作品要能騰出美學距離,使想像飛翔。作家應站在高處觀看這個世界,描寫與生命相關的諸多面貌,去開發前人未曾寫過的題材、風格、述說方式、切入觀點、技巧。實驗性和前瞻性,是好詩的重要特質。「用陌生的眼光看熟悉的事物」是文學的本質,如何讓舊瓶裝新酒,是對創作者極大的挑戰。









三、普遍性——能以某一個案或事物或事件,表現出共通性,將個人經驗普遍化,以有限表現無限。一個好的作品不會只有作者本人或少數知道作者經歷的人才能理解,它應該是經得起用不同的角度去解讀、批評,而且每一次閱讀都能帶給讀者不同的啟發或新鮮感。









四、藝術性——「如何寫」(技巧)和「寫什麼」(內容)同樣重要。好的作品應該重視表達方式、技巧的運用、風格的拿捏,以及語言的錘鍊。現代詩之所以難懂,主要在於其語言和技巧和散文有很大的不同。不過,當我們熟悉其規則,就會發現讀詩也可以是蠻快樂的。就好比了解比賽規則,才有可能覺得觀賞比賽(各類球賽、摔角、拳擊、賽車、滑雪等)樂趣無窮。











“Courage is what it takes to stand up and speak; courage is also what it takes to sit down and listen.”


– Winston Churchill, British Prime Minister





「人不僅需要勇氣站起來說話,也需要勇氣坐下來傾聽。」– 溫斯頓‧邱吉爾(英國首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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